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纪实——南江平岗乡为例
1958年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建立了人民公社,实现了公社化,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农户的大中型农具及耕牛均收归公社所有,并于同年8月,一哄而起,建立了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现就我县平岗人民公社(现平岗乡)所在地公共食堂的建立、发展、管理及后果等情况记述于后:
平岗公社共8个大队,32个生产队,初建公共食堂38个,后合并成35个,全公社统一制定了《平岗公社公共食堂十项管理办法》,书写于公社院内粉壁墙上,存留至今,现原文抄录如下:
平岗公社公共食堂十项管理办法
一、(缺10个字)实行“以定人定量分配到户,食堂保管,发给饭票,自己计划,凭票吃饭,节约归己,超过自付”的办法及□□不□弱,年龄大小的不同情况规定吃粮标准(有个别饭量特大在规定标准内吃不饱的经过社员民主评定允许多吃一点粮但伙食工分也要多扣一点)在定量标准内剩余的粮食归社员自得。食堂在每月十日、二十日和三十日将社员个人节约的粮食如数退给社员,由于各个生产队的生产好坏不同,因此在食粮上亦应有所差别,生产好的队口粮可以吃得多一些,生产差的队口粮可以吃得少一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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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纪实——南江平岗乡为例
1958年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建立了人民公社,实现了公社化,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农户的大中型农具及耕牛均收归公社所有,并于同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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