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口区公所旧址
洪口区公所旧址,即现在通江县洪口镇所在地,修建于1956年至1958年,洪口区公所自建成至2004年在此作业。该修建面向东南,平面呈“山”字形,一楼一底,砖木结构,歇山式房顶,青瓦屋面。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修建体量巨大,布局讲究,结构慎重,功用布局合理,装饰朴素而大气。是我市解放初期修建的典型代表,也是区委、区公所组织设置的见证,是研讨我国基层政权体系建设的什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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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口区公所旧址
洪口区公所旧址,即现在通江县洪口镇所在地,修建于1956年至1958年,洪口区公所自建成至2004年在此作业。该修建面向东南,平面呈“山”字形,一楼一底,砖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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