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石刻
一、早婚禁碑
通江县青峪乡政府后院有一石碑高1.67米,宽0. 83米,上面刻着明朝万历九年(1581年)都察院示谕:“今后男女婚配年至十五六岁以上方许迎娶。违者父兄重责枷号,地方不呈官者一同枷责。”
二、龙溪石刻
通江县毛浴乡龙溪村东南龙滩河边有一北宋石刻,高3米,宽1.5米,上面刻着楷书,记载药王孙思邀在此炼丹及“龙滩马迹”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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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石刻
一、早婚禁碑
通江县青峪乡政府后院有一石碑高1.67米,宽0. 83米,上面刻着明朝万历九年(1581年)都察院示谕:“今后男女婚配年至十五六岁以上方许迎娶。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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